情理法還是法理情,經濟討論變成負擔,
其實我視這樣的遲到規定為無意義的東西,
細節到這樣,好誇張,也發現,不是什麼東西都要有細節的,
彈性,適度的彈性,很重要,
我,沒有什麼好方法,又發現,我真不適合當領導者,
或許應該借點管理學的書來看看,
原來市面上有這樣多的管理學書籍,不是沒有道理的,
以前一直認為,這些不過是紙上談兵,
可是,現在真的遇到,才發現重要,
也好,才大一我就遇到這樣的問題,
比大三遇到更好更早。
其實我視這樣的遲到規定為無意義的東西,
細節到這樣,好誇張,也發現,不是什麼東西都要有細節的,
彈性,適度的彈性,很重要,
我,沒有什麼好方法,又發現,我真不適合當領導者,
或許應該借點管理學的書來看看,
原來市面上有這樣多的管理學書籍,不是沒有道理的,
以前一直認為,這些不過是紙上談兵,
可是,現在真的遇到,才發現重要,
也好,才大一我就遇到這樣的問題,
比大三遇到更好更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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